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领域。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切实服务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申报重点研究课题可参考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相应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申报一般研究课题,可依据重点课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也可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工作选择研究内容。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要求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较强的研究水平,有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项目实行单主持人制。主要面向省内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或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承担实质性研究的能力。
(三)同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时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四)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各类课题相同内容的研究成果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鼓励跨地区、跨学校、跨学科合作研究。
三、组织管理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二)高校、省属中专学校申请人可通过学校申报,中小学申请人可通过各市教育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全面审核,《论证活页》查重率超过30%的不予报送。申报选题不属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范围、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受和评审。
四、结题与验收
(一)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和管理,按要求提交中期报告,汇报研究进展,按期完成课题结项与验收。
(二)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确有需要可申请延期1年。
(三)课题主持人须就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提前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
(四)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和研究报告等材料,省教育厅指导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五)课题研究成果归安徽省教育厅、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五、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12月12日前,将纸质《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至科研处507办公室,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iangxue@whit.edu.cn。活页填写时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
联系人:江雪 5777663
附件:1.2025 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2025 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2025 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2025 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5.《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37号)
科研处 学生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