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8

各二级院(部)、相关教师: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芜科办〔2021〕47号)的要求,现将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基本要求。针对本次发布的《2021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挂帅”榜单》(附件1),揭榜方为市内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企业或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创新平台依托单位。揭榜单位须上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各类创新平台、团队及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联合揭榜。对联合揭榜方不论资质、不设门槛、选贤举能、惟求实效。

2.揭榜项目要求。揭榜单位对榜单项目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项目研究方案真实可信,经费预算编制合理,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项目实施期最长不超过3年。

3.已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终止的、结题未满1年的,项目单位不得揭榜;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主持人参与揭榜;揭榜单位有类似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揭榜。

4.揭榜单位按照申报的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揭榜的,须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支付联合攻关经费等。

5.揭榜诚信要求。揭榜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近2年内(项目申报截止之日前)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信用不良记录,在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及相关科技认定、评比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签署诚信和廉政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6.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二、申报流程

1.合作对接。根据发布的榜单,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寻求联合揭榜单位洽谈对接,或有意愿参与联合揭榜的高校院所、创新平台、团队等,通过芜湖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获取发榜方联系方式主动对接洽谈,共同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资源配置管理科  叶世祥 3833603

2.揭榜申报。揭榜单位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申报书》(附件2),于9月15日前一式6份报科研处

3.初审推荐。科研处对照申报要求和榜单进行初审、推荐,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资配科。

4.受理审核。市科技局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通知揭榜单位参加路演评审。

5.路演竞榜。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揭榜方现场路演答辩,专家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现场打分,市科技局择优遴选提出立项建议。

三、支持方式

市财政对立项项目按50万元、100万元两档予以支持,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农业领域项目须有一定自筹经费。立项后首拨70%资金,验收合格后拨付30%尾款。

 

联系人:王韬远、江雪

联系电话:5777673、5775985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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