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芜湖市《关于深化“三评”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科技评价体系的工作举措》的通知

作者:吴庆国 时间:2020-03-10

关于深化“三评”制度改革加快构建

具有芜湖特色科技评价体系的工作举措

办〔2020〕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9〕38号),深化我市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加快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的科技评价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减少“三评”项目数量、改进评价机制、提高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具有芜湖特色的分类评价体系,科技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潜能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创新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科技进步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构筑强劲活跃增长极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

1.严格项目评审管理和绩效评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对于解决我市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且技术路线清晰、具有技术与资金优势或主要由技术应用单位牵头组织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探索建立非常规评审机制。项目评审重点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绩效目标与指南的相符性以及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条件等,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择优委托第三方每年开展一次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报告,根据需要可引入市内外评估机构,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负责制和信用评价机制。

2.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加强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建立健全市科技专家库管理使用机制,完善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及时吸纳工作在科研一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状况的技术专家及产业专家、风险投资专家、金融专家入库。项目评审专家原则上从省、市科技专家库中抽取,省、市科技专家库确实无法满足评审需求的,经审核批准,可通过邀请等方式选取本领域知名专家参与评审,选取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评审专家总数的30%。完善实名评审、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原则上同一专家每年参与市科技项目评审不超过3次。基础研究类项目评审时要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真懂此行此项的专家,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还应增加懂得市场经营管理知识等专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科技项目布局等决策咨询作用,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3.科学构建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进一步下放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人才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调动广大科技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投身创新的良好氛围。

4.坚持好中选优,提升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质量。进一步优化团队招引工作程序,经过发布公告、商务谈判、专家评审、项目审查、投资决策、签订协议、资金注入等程序开展扶持。注重团队带头人个人实力,同时兼顾团队成员之间专业结构合理。对团队申报资料进行查新、查实、查重,确保真实性。采取技术专家评审、投资管理专家评议、市直相关部门评价和县(市)区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质量。

5.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重大公共研发平台、高水平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经批准不低于90%。对给予资金扶持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实现既定目标的,市扶持资金所形成权益的70%奖励给科技团队成员。

(三)进一步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

6.实行章程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推动市级科研事业单位、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制定实施章程,确立章程在单位管理运行中的基础性制度地位。市级科研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科研事业单位自主权,对章程明确赋予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权限的事务,由单位自主独立决策、科学有效管理,少干预或不干预。

7.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市属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等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建立综合评价与年度抽查评价相结合的市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机制。

8.完善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等评价考核体系。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体系相适应,不断完善专家评审、客观评价、部门评议“三评制度”,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全市重大公共研发平台高质量建设运营。科技与工程研究类平台重点评价原始创新能力、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产业重大需求能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重点评价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平台重点评价科技创新条件资源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实施。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省深化“三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加强各类评价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和协同联动,加强对科技管理干部和科研人员的教育培训。各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广大科研人员要强化学术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2.简化工作流程。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衔接省工作进度,统筹精简“三评”工作,简化优化流程,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高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在全市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竞相迸发。

3.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相关评审制度,将监督和评估嵌入“三评”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科学、规范、简洁、高效。事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事中实行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事后强化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自觉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4.加强诚信建设。严格科研诚信责任追究,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等。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2020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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