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常态化开展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03
审核人: 吴庆国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皖科资秘〔2023〕18号),现将我校教师备案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积极申请备案。
一、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我校教师(含兼职教师)经学校同意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二)学校与委托方(企业)签订了合同,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
(三)项目验收时间应在2022年6月24日之后。
二、备案流程
申报系统常态化开放、审核备案工作常态化开展,备案流程采取无纸化网上申报。
(一)申报人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清晰扫描件)
1.横向项目合同书: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课题/项目合同书;
2.课题资金到账证明:需提供银行转账证明。
3.课题研究成果:依据不同研究内容,可提供产品样机图片、研究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多种形式的成果证明,整理后加盖学校公章。
4.课题验收证明:需加盖甲、乙双方公章。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ah.gov.cn/),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审核、公示
承担单位(学校)、归口管理单位、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在省科技厅官网进行公示。
(四)打印证书
经省科技厅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可在线打印横向课题备案证书。省科技厅赋予该横向课题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编号,纳入当年项目库管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2.职称评审中,横向项目作为科研项目认定时,与纵向项目享受同等待遇。
附件1.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
联系人:李旭光 联系电话:0553-5777683
科研处
2023年2月3日